中教协文〔202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装备行业协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处、办),电化教育馆,各分支机构、会员企业:
为培育一批符合高质量发展的品牌企业,在新格局下形成具有竞争力的行业集群,经研究,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组织开展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品牌企业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企业;
2.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五年以上,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情况,且无违法记录;
3.经营管理、技术创新、品牌管理、品牌保障机制等方面成绩显著,在教育装备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征集方式
案例征集采用企业申报和地方推荐两种方式。
同时,申报企业需打印申报表并加盖公章,与申报条件1至3项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于5月31日前报送至会籍所属省(市)教育装备行业协会或协会分支机构。
2.地方推荐。协会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处、办)或行业协会在第85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期间进行现场推荐。
三、遴选程序
1.属地审核。省(市)教育装备行业协会或协会分支机构对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报审核意见,并于6月13日前报送协会。未成立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的地区,请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处、办)或电化教育馆给予支持,协助办理相关事宜。
2.资格审查。协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
3.专家遴选。协会组织专家遴选,并结合地方推荐的企业名单产生征集活动结果。
4.案例公示。协会官网及教育装备网公示征集活动结果。
5.案例发布。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协会正式发文公布并发放证书。
四、其他说明
附件: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品牌企业案例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