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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部分会员单位退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08 浏览人数:1165

粤教协文﹝2022﹞ 6 号

广东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

关于部分会员单位退会的公告


为加强会员会籍管理,增强会员单位权益及义务意识,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根据《广东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章程》第十四条“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履行会员义务,视为自动退会”的规定,我协会对不能继续按时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单位作退会处理,并已将清退会员单位名单于官网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3日,现公示期已满,即日起以下会员单位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名单详见附件。

广东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真诚地感谢上述单位入会以来对协会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欢迎各单位继续关注和支持协会工作,与业界同仁一起为推动行业和谐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关于部分会员单位退会的公告



广东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

2022年8月5日